2022年中共包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进2名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5 18:15:13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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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共包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进2名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化人才队伍力量,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提升全市巡察工作质量和效率,中共包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开展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划安排
计划引进2名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详见《中共包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需满足下列条件其中之一:
(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3)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4)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5.专业要求:文史类、财经类、计算机类专业;
6.年龄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海外硕士)人员不超过35周岁;取得博士学位(含海外博士)的人员不超过45周岁。出生年月日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包头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9.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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