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人才招聘55(3)
发布时间:2022-04-29 21:56:33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市教育局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在考察公告发布后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学校(单位)填写《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经市人社局同意,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学校(单位)依据市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4.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6.岗前培训。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7.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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