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考试简章已发布(3)
发布时间:2019-09-12 14:19:51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3次。
六、笔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
(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1.5)×50%
(五)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五)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八、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二)面试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7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三)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由记分员、招聘单位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考生作答完毕后,翻译人员进行翻译)。
(六)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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