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补充1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09:17:25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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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补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公告
按照《关于强化以竞争性方式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包组通字〔2022〕21号)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聚焦高等职业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结构调整,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专业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员科学合理配置,选拔储备优秀年轻干部,为有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管理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原则。突出竞争择优选拔方式。
三、职位条件
(一)职位及人员范围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拟补充紧缺急需工作人员1名,自治区内、外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参与报名。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现在编在岗;
3.需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中国共产党党员;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一定的高校教育或管理工作经验;
9.具备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5.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等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程序
(一)发布补充人员公告
通过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2月24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点击人才引进,完成注册、登录,选择应聘岗位,查看岗位详情,然后点击“在线投递简历”。
(三)资格初审
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审核,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信息和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四)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7日上午9点--12点;
2.参加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验证报告一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请自行从学院人才引进网站打印本人的《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由单位开具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现在在编在岗证明;党员材料;近3年年度考核表;高校教育或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如具备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具备此条件则无需提供;
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3.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低于1:3,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学院党委汇报,确定应聘人员来校面试。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2月28日,具体面试安排待资格复审后于2月27日下午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请及时关注。
面试过程采用标准化教室,全程录像、录音,影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
1.由学院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通过答辩方式进行;
2.面试环节使用统一标准的评分表,考官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初步确定拟补充人选。
(六)考察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办公室组织成立两人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同时考察组对拟补充人选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参加工作情况、职务或岗位变动情况等材料,形成《干部档案任(调)前审核表》和《档案审核报告》。
(七)党委确定人选
学院组织(统战)部和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用人需求、人选面试、考察、档案审核等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提交党委会研究。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照人员调动程序向市委编办报送申请使用空编请示。
(八)履行调动手续
市委编办同意用编后,向市人社局上报《关于调动人员的请示》及补充人选相关材料,通过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强化能力要求
补充工作人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选用。要突出能力要求,注重选拔在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有想法、有办法、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选拔有专业精神、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的干部。注重选拔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敢拼善战的精神状态,有激情、有活力、有担当的干部。
(二)优化干部结构,拓宽视野渠道
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分析研判,大力发现选拔补充优秀年轻干部,并统筹考虑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在拟补充人员中的比例。拓宽用人视野,树立基层导向,将有基层工作经验、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高、群众口碑好的优秀基层人才选拔到学院工作,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和素质。
(三)严格资格审核,落实档案审查
严格按照调任、转任等规定审核资格条件,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要求,审核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参加工作情况、职务或岗位变动情况等材料,并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遵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
补充工作人员要严肃各项纪律要求,不得隐瞒、虚报、漏报拟调人员信息,不得泄露比选有关情况和未授权公开事项。竞争性比选补充工作人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具体责任。
六、其他
(一)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聘用等事项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院研究后请示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未尽事宜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2-3320029
监督电话:0472-3320035、0472-3320032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0日
原文标题: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补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btvtc.cn/webinfo/show-11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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