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包头教育局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3)
发布时间:2022-11-10 14:48:02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教育局
(五)材料审核和网上确认
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市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网上确认。在公告要求时间内(2022年12月2日前)未在“蒙速办”APP上进行材料申报审核,则视为放弃本次认定申请。请各位申请人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审核状态和“蒙速办”APP上的留言,如需要修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提示办理。
温馨提示: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分别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蒙速办”APP上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填报,并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同时提交照片页,确保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材料审核和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六)体检
申请人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到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和照片页一并交至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包头市教育局。
1.包头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北方医院门诊大楼一楼体检科(公交车10、11、22、25路到北方医院下车,联系电话5231416、5231413),每天上午八点,需空腹,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2.申请人需在11月28日到12月20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体检,请按指定医院要求时间进行体检)
3.因妊娠期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市教育局存档。申请人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后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市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请申请者密切关注“蒙速办”APP个人动态,市教育局将在材料审核完毕后做出是否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决定,请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于12月13日关注包头教育云平台或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查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发放教师资格证
市教育局于2023年1月12日开始对符合认定条件申请者通过免费邮寄形式(中国邮政,不支持现场领取)发放《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请各位申请者在网报时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因地址错误发生丢失,遗失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补办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意事项
(一)补办证书
证书发放单位是包头市教育局,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补发换发2008年之前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寸白底照片两张;补发换发2008年之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于12月5日—12月25日(星期六、日除外)工作时间交至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06室进行补发换发证书。
(二)补办申请表
凡由包头市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要补办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及填写说明,按要求填报,贴照片、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于12月5日—12月25日(星期六、日除外)工作时间交至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06室进行补办。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