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3)
发布时间:2021-12-15 17:30:53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党建
(五)公示和聘用
1.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市生态环境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二)对人才引进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人才引进面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人才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未尽事宜,依据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本公告由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凡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2—5191107 0472—51911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472—5191115 0472—5191410
Email:sthjjrsk@163.com
附件:1.包头市生态环境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原文标题:内蒙古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tdj.gov.cn/tzgg/2490052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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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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