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33名“校聘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查看(3)
发布时间:2020-11-20 17:10:28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行为、个人诚信、身心健康等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情况,学校按规定标准和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我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二)未尽事宜由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 0471-4309278
2.政策咨询电话 0471-4316652
3.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表:1.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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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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