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通辽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益性岗位招录简章查看(2)
发布时间:2020-08-07 11:27:32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通辽人事考试信息网
五、招聘阶段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在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面试、体检、考察。
(一)面试。通过核实报名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有效信息后,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统一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体检名单,择优聘用。
(二)体检。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统一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
(三)考察。考察工作在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精神病史等方面的情况。
(四)聘用。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ongliao.gov.cn)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同此前各环节所需纸质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大学生毕业证》、《报名表》、《资格审核表》、其他证明材料等)在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一)岗位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工资为1660元+绩效750元(今后随最低工资标准变动进行调整)。
(二)社保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用从本人岗位工资中代扣,并按月交纳。
七、公益性岗位监督与管理
(一)聘用期限。按规定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除录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聘用监督管理。与录用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并制定监督、考勤等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监督、考勤等管理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评、考核,并作为公益性岗位补贴、绩效工资、社保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并函告上级业务部门,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法定情形。
附件:通辽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请考生点击下载)
通辽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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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野马及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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