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乌兰察布市招聘511名教师简章(2)
发布时间:2020-07-08 18:17:35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项目人员”岗位、“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和“蒙授人员”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14日9:00至7月18日20:00。交费时间为7月19日15:00至7月20日17:30。报名确认(查询交费是否成功)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至17:30。
应聘人员须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
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特别提示:“项目人员”岗位和“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后,岗位条件不变,已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所交报考费,由考试中心负责办理退费后,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缴费。)
(2)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7:30。
2.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市教育局人事部门咨询。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7月26日9:00至7月27日17:30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5.交费确认(查询交费是否成功)时间:2020年7月28日9:00至18:00。应聘人员须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
6.符合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到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审核并办理相关退费手续,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2020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201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收全费)。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交费人数之比)。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8.博士学位研究生免笔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所报考岗位聘用。
9.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20年8月3日9:00至8月8日9: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0.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详见《岗位需求表》“考试科目”栏。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蒙授人员”岗位用蒙古文制卷,考生须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岗位全部用汉文制卷,考生可以用汉文或蒙古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拟递补人员以拨打本人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一天内分时段联系考生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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