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二期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招聘223人简章(4)
发布时间:2019-11-19 15:49:29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赤峰教育局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负责落实考生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本次招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007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第二期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
2.2019年第二期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3.2019年第二期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减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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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