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招募青少年活动中心红色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教官和讲(2)
发布时间:2019-11-12 13:33:08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报考教官岗位的考生笔试开考比例,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以1∶2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报考讲解员岗位的考生笔试开考比例,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以1∶4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募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调整招募计划分配名额。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内容: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1) 试卷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命题、阅卷,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统一为蒙文卷且用蒙古文字答题。报考汉授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且用汉文字答题。
(2)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若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不加分。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不加分。
(2)鄂托克前旗青少年活动中心红色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现在岗临聘讲解员和教官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临聘时间截止2019年7月1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公布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临聘加分)×40%+民族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资格复审
1.报考教官岗位的考生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讲解员岗位的考生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4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募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招募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或现在岗服务的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字。鄂托克前旗青少年活动中心红色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现在岗临聘讲解员和教官学提供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字。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证明,主要领导签字。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现场测量身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和雇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报考教官岗位的考生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讲解员岗位的考生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4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募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调整招募计划分配名额。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且资格复审通过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由招募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统一命题,组织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等。
3.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4.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每个岗位应招募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九)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对确定的拟雇用人员考察工作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和招募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雇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旗纪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雇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
(十二)雇用
公示结束后,拟雇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雇用通知书》,雇用人员凭《雇用通知书》到雇用单位办理相关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书。
四、其他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7624765
原文标题:鄂托克前旗关于公开招募青少年活动中心红色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教官和讲解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etkqq.gov.cn/2019gb/xwzx1/tzgg2019/201911/t20191107_2521590.html?from=group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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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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