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草原勘察规划院招聘简章(事业编制)(3)
发布时间:2019-09-12 15:03:32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由我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勘察规划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应聘者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公开招聘监督领导小组进行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勘察规划院
咨询电话:0471- 6518976
考务单位: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咨询: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
监督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监督电话:0471-2280217 2280227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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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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