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招聘教师180人公告(3)
发布时间:2019-07-30 14:24:38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鄂托克旗政府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体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旗人社局网站和旗人社局、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参加鄂托克旗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自治区“六项基层服务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证明及考核材料参加报名;我旗“公益性岗位”、“储备人才”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单亲家庭子女须提供本人申请(加盖嘎查村或社区,苏木镇公章)和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同一所学校)工作三年及以上临时聘用代课教师须持有旗教体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旗教体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不上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3.面试
(1)中小学教师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为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100分、时限1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备课所用教材均由备课室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和笔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60分钟。中小学计算机教师面试分为必备的上机操作能力测试(分值60分)和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40分、时限10分钟)。体育教师岗位(包括幼儿园足球教练)面试分为基本功测试(分值60分)、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40分、时限10分钟);音乐、美术、舞蹈、汽车与维修、博克专业课教师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分值60分)和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40分、时限10分钟)。上述专业模拟课堂教学展示的教学内容均为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
(2)幼儿园教师招考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①模拟课堂:分值为40分,时限5分钟。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40分钟通知试讲者。
②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
A.弹唱(统一为钢琴):满分20分,现场抽曲目,熟悉后边弹钢琴边唱;
B.舞蹈:满分20分,现场放舞曲,现场自编并表演;
C.绘画:满分20分,现场命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3)面试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汉语授课教师岗位必须使用汉语面试;蒙语授课教师岗位和职业学校蒙汉兼通教师岗位必须使用蒙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考生按照旗人社局网站和旗人社局、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持“过期身份证”或丢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公安部门户籍证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考生资格复审时教体局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进入指定候考室集中,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须按照抽签顺序在规定的时间依次进入备课(考)室。
(2)面试对象必须按照引导员要求依次进入候考室--备课(考)室--面试室。面试时,考生只能告知考官面试顺序号码,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为避免影响考生面试时的思路,考官中间不提醒考生剩余时间,由考生自行把握,用时超出要求时限的,由计时员及时宣布终止。
(3)记分员在考场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统分并签字,送交主考官宣布成绩。
(4)在下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上一位考生成绩。面试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后在联络员引导下退出考场,并自行迅速离开考点。
(四)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
(1)内蒙古自治区四大主体少数民族考生(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蒙语授课、蒙汉兼通岗位除外)。
(2)我旗历年招募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鄂托克旗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我旗储备人才及自治区“六项服务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
(3)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大学生;持有《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大学生;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员家庭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孤儿大学生;单亲家庭大学生(“单亲家庭”指父母有一方去世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以上人员均限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籍)。
(4)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同一所学校)聘用满三年以上且至今在岗的教师,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须持有旗教体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5)鄂托克旗户籍报考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
(6)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第十条的人员,可在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总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80%(含)以上且其他条件均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予以录取。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者,报考中学、幼儿园岗位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报考小学岗位累计两项加分。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