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包头市石拐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简章(2)
发布时间:2018-08-24 16:46:56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石拐区政府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iguai.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此次考试采用边报名边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必须本人需携带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户口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1份、包头市石拐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及3张1寸蓝底免冠近照,前往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B座1楼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报考岗位类别分别到101室、104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试费50元,资格审查完成后到106室缴纳报名费。
2.关于报名费退费的问题。2018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2017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符合退费条件人员,持《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报考者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具体退费时间通过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3.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4.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时间:从2018年8月26日至2018年8月28日截止。
6.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参加笔试及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审查专家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审查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8.由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拐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包头市石拐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招聘简章预留的咨询电话咨询。
9.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石拐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项目人员”岗位未报满的,根据报名人员按开考比例确定招聘人数,空缺岗位转为普通岗位。“蒙汉兼通”岗位不再进行转岗。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30日—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政大厦B座1楼11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放弃考试。准考证将在笔试和进入面试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保存,如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准考证则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综合素质测试等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使用汉语试卷作答。
3.笔试时间:2018年9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6.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在包头市石拐区政府门户网公示3天。
(五)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由石拐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试讲)分学科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使用现行教材依据学段学科由主考评委随机抽取确定试讲内容,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试讲,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现场公布试讲成绩。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报考人员用蒙语面试(试讲)。
3.面试(试讲)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评委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评委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4.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石拐区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试讲)占总成绩60%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将由石拐区教育局组织加试。
6.面试(试讲)成绩、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选名单在包头市石拐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
(六)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具体体检和考核时间通过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体检由石拐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石拐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本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本人自理。
3.考核工作由石拐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4.报考人员在考核完成后的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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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