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事业单位招聘44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24 09:45:25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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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事业单位招聘44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
2020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职位表《《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旗事业单位2020年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为准格尔旗委宣传部、旗委编委办、旗人大办、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局、旗水利局、旗应急管理局、旗审计局、旗民政局、团旗委、布尔陶亥苏木人民政府、十二连城乡人民政府、暖水乡人民政府、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纳日松镇人民政府、龙口镇人民政府、大路镇人民政府、魏家峁镇人民政府、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等20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度准格尔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录在准格尔旗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蒙汉兼通”人员)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201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招募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定向招录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时必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5.“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2019年12月31日前落户准格尔旗且至今具有准格尔旗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准格尔旗户籍)的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不具有准格尔旗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在准格尔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项目人员”;
2.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20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之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即1984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见相关岗位要求);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出3年的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三)以上条件中,除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0年12月底(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0年12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情形的招录岗位。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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