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考核的等次是怎么划分的
发布时间:2019-11-11 15:24:30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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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考核的等次是怎么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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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警察考核的内容
对人民警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以工作实绩为重点。
(二)人民警察考核的等次及其结果
1.人民警察考核的结果分为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是指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是指正确贯彻执行党和 国家 的路 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 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是指思想政治素 质 和业 务素 质一 般,能基 本 完成 本职 工作,但工 作 作风 方面 存在 明显 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称职,是指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人民警察考核的结果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人民警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级别、工资以及辞退、奖励、课程的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一先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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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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