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11 16:56:10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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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6年编外人员、内蒙古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秘书、教学管理科管理人员招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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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内蒙古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建设及教学管理科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学科评审,规范资料整理,保障教学管理科管理工作顺畅进行,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5名编外人员做为内蒙古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学科秘书及教学管理科管理人员。现制定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医院管理专业、计算机专业或师范类院校等非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应综合测评成绩年级排名前20或班级排名前5,往届毕业生应年龄小于35周岁,取得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7.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7.文字功底深厚,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违反学校规定,在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6.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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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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