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包头师范学院引进11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2)
发布时间:2023-05-04 16:20:45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师范学院
(四)面试
1.面试测评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将通过学校官网发布。
3.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
4.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加试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学校官网公布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由包头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包头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方面表现不合格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一)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结束后,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招聘结果,党委会审定后,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五)人才引进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拟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入职5年内必须考取博士研究生,未考取者学校将不再续聘。
(七)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列编招聘)或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新录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纪律要求
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包头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0472-6193032;
(二)监督电话:0472-6193026
报考人员需咨询或举报的,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00)拨打相关电话。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人才引进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二)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包头师范学院官网及时发布,请予关注,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考核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附件:
1.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2.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审批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4.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审批表(其他人员)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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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