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呼和浩特新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
发布时间:2022-11-06 20:47:20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新城区人民政府
2. 其它事项:
(1)为确保审核工作高效规范,申请人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确保发送到电子邮箱的材料、信息与“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登记的信息保持一致、互相对应。
(2)申请人要及时查看电子邮件,严格按照 “留言说明”的要求,尽快补齐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查看邮箱回复的二维码,用微信扫码加入“新城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工作人员将尽快完成网报确认。申报人员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确认结果。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人员范围
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申请认定的申请人,并通过现场确认、体检合格人员,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其他人员无需参加。
2.测试内容和时间。
现场确认通过后,测试的相关事宜将通过微信在“新城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具备认定条件的人员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医院)通过微信在“新城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另行通知。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 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呼和浩特市居住证的申请人,由市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1.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通过微信在“新城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另行通知。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认定人员交至相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由各旗县区认定机构发布通知公告并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根据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并及时查阅或电话咨询(详见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材料上传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上传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4日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nchengqu.gov.cn/xincheng/xwdt/gsgg/148576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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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