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呼和浩特玉泉区招聘52名教育系统合同工作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21-10-23 14:19:42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10月28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向《招聘岗位表》中拟报考的岗位备注的电话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0年、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最低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10月28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笔试双科报考费为120元。202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20年、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陆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找到相应表格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hhpta.org.cn),于2021年11月8日到玉泉区人社局620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减免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21年11月 8日到玉泉区人社局620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贫困家庭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经玉泉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退费的考生予以退费(考试中心提供账号授权后,由区人社局负责办理)。
对于笔试缺考、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加分确认,如发现民族不符合加分条件,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因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且取消原计划招聘的岗位,该岗位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详情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公告。
五、笔试
(一) 玉泉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各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各类岗位笔试单科满分为15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试卷出现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中小学教师各类岗位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
(五)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安排可能根据疫情形势作相应调整,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内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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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