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巴彦淖尔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80人简章已发布(3)
发布时间:2021-05-25 08:50:16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华图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市直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旗县区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级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3.“蒙汉兼通人员”岗位面试试题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作答。英语等语言类学科的教师岗位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进行面试。其他岗位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组织单位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事先公布。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50%+面试成绩×50%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从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1.考察过程中,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档案审核由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被考察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新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组织人社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简章由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
2.教师公开招聘总体政策咨询电话
0478-7917546,7917512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8-7909933
4.监督举报电话:
0478-7917600,7917601
附件:
1.《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原标题: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skszx.com/html/4/Content1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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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