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包头白云鄂博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8 09:40:48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白云鄂博教育之窗
【导读】2021包头白云鄂博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由包头教师考试网同步白云鄂博教育之窗整理发布。更多关于包头白云鄂博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及华图公务员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包头教师考试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21包头白云鄂博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现就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2021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白云鄂博矿区的人员。(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白云鄂博矿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2021年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学历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直接参加我区面试考核。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区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师资股)。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1)白云区户籍申请认定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只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只提交普通话证书复印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无误的无需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
5.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6.照片。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时间:2021年6月9日。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26日。
2.审核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材料审核地点: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师资股
3.面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2日。
体检地点:白云鄂博矿区蒙医中医医院
5.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原标题:公告|区教育局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U3qw1gj_XOrM9LsI_K_eg
相关阅读:
以上是关于2021包头白云鄂博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包头白云鄂博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 ,及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及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编辑:野马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