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招聘教师简章(2)
发布时间:2020-08-11 10:47:39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笔试
1.笔试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用汉语答题。笔试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因受防控新冠疫情影响,笔试时间需根据防控新冠疫情指挥部的要求进行安排,将在白云鄂博矿区政府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网上公告的笔试通知,并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本次笔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地点标示在准考证上。
3.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试讲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进入试讲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
(五)试讲
试讲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微观白云”“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1.报考招聘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地点设在白云区包十八中学,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录像资料永久保存。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聘第三方教学专家组成试讲评审委员会,按学科分成评审组,应聘人员分学科进行试讲,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现场打分,试讲成绩现场公布。讲课总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内容将指定教材,按照40分钟进行单独备课,实际讲授时间为15分钟,所有同科目应聘人员同讲一节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拟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课堂驾驭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设计等。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面试必须用蒙语试讲。试讲时,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时,该岗位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试讲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试讲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试讲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同组其他岗位录取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2.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试讲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以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果试讲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3.总成绩将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微观白云”、“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在考核工作开始的1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到聘用时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且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微观白云”“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批。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市人社局下发的《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有关录用、入编、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已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院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白云鄂博矿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近期考生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市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四)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环节中将设置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聘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聘用教师管理与待遇
招聘教师实行编制聘用和服务期管理。录用的教师享受白云鄂博矿区正式教师编制、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招聘教师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制度,5年内(包括试用期)不准申请调动、参加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和辞职等。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8518761(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2-8518938(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2-8023855(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八、其他
(一)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审核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本招聘简章由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2020年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健康承诺书
白云鄂博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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