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呼和浩特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简章(92人)(2)
发布时间:2020-07-28 09:59:58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8日9时—2020年7月31日12时。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19年、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用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时—2020年7月31日17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9年、2020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从报名网站“表格下载”中自行打印)2份,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2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3.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从报名网站“表格下载”中自行打印)2份,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2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回民区中山西路41号)5楼考试科,联系电话:0471—3389634)进行审核确认。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中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新城区合同制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到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削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比例开考。
6.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8月5日9时至8月8日9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由新城区合同制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分
(五)笔试时间:
2020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新城区合同制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2: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指定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新城区合同制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2∶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新城区合同制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面试。
(二)报考“普通类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汉语作答;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作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新城区合同制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