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聘教师考试步骤(3)
发布时间:2020-07-24 11:16:32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和聘用
1.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 公示期内,若收到举报线索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应聘者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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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