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录30人公告(4)
发布时间:2019-08-06 17:53:57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名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本次公开招录公告下发前,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录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待遇
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
六、纪律要求
实行回避制度,如面试考官与参加报名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严格执行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学校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录考核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录考试无关。
(三)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校2019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请示包头市人社局。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3363305,联系人:胡老师。
监督电话:0472-3163313。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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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