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十三)(11)
2013-07-19 11:02 包头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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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婚姻法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姊妹间的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答:(P39)婚姻法规定: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有负担能力的史、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13、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答:(P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14、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答:(P56)合同的下列条款必不可少: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 数量。
(4) 质量。
(5) 价款或报酬。
(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争议的解决办法。
15、合同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答:(P60)合同无效包括下列情形:
(1)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还规定了两利免责条款的无效:
(1)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6、什么是可撤销的合同?有哪几种情形?
答:(P60-61)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某种法定的原因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属于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显失公平的,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这种合同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利益,那么是否维持这种合同效力的权力由受害方行使。
17、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种类?
答:(P68)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
(1) 书证;
(2) 物证;
(3) 视听资料;
(4) 证人证言;
(5) 当事人陈述;
(6) 鉴定结论;
(7) 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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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