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19:50:26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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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为我校选拔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录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5名,报名人员需具备招录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06月01日以后出生)。凡报考要求具备3年以上与岗位专业相同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认定需要相应工作证明等材料。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的为1980年06月01日以后出生。
7.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招录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招录范围: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录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岗位用于招录以下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21年5月30日以前已退役的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考生笔试、面试采取双语答题,考试题目分值各占50%。
5.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实施步骤
招录工作按以下7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录信息
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aotou.gov.cn)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qy.com.cn)发布招录信息,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
1.报名人员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个人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btqgxy@163.com,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定向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8 日9:00—6月9 日17:00;6月10日进行资格初审。若“定向招录”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 日9:00—6月17 日17:00。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及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专业目录。
4.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公开招录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招录岗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2.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华路办公楼308第二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录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招录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编辑: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