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专场招聘会(赛罕校区)12月14日 15日
发布时间:2020-12-11 14:37:01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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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专场招聘会(赛罕校区)12月14日 15日
专场招聘会时间:2020年12月14日、15日上午9:00
专场招聘会地点:赛罕校区招生就业处小二楼北楼104、105室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市委编委会下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包头市教育局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市拟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招聘国家统编三科教师36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1日之前,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2019、2020、2021届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参加本次考试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且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4.专业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学科教学(语文045103)、语文教育(670104K) ;报考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学科教学(思政045102)、思想政治教育(670115K); 报考历史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历史学类(0601)、中国史(0602)、世界史(0603)、学科教学(历史045109)
5.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人员原则上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0)24号)精神,对于2019届至2021届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参加本次考试可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8.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事“三科”教学,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在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含2021届毕业生) ;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试讲及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同等条件下,根据人岗相适原则,优先录用会讲相关少数民族语言的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通过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网公布。
2.报名及面试时间:12月14日-15日
3.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招生就业处小二楼北楼104室和105室。
报名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②2021届毕业生需持加盖院系公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1份。
③个人简历1份(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4.面试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含理想信念、心理素质及专业知识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水平等内容,具体形式由评委现场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试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试讲范围初步人选。
5.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招聘组现场指定试讲内容,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人数原则按照1:3的比例进行。试讲成绩满分100分。
6.成绩确认。试讲结束后,按照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试讲成绩在80分以上的应聘者,如未入围所报学校,可改报未录满的其他学校,改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试讲时请考生携带好本人的“三方协议”,试讲通过后入围考生当场签订协议。就业协议明确违约事宜。
7.考察。市教育局通过报考人员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部门,对所有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上述方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组织面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
8.体检。体检由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包头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形成的招聘缺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9.公布名单。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体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0.签订合同。拟聘教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编制部门审核备案,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同时,设岗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以下简称《聘用合同》,与2021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待其领取到毕业证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应明确,对于本次未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届至2021届毕业生,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对于本次未提供毕业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要明确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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