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2-5217519

招考信息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职位库 照片处理器 刷题app| 师资 QQ群 微信公众号

  • 在线客服咨询
    呼和浩特 咨询
    巴彦淖尔 咨询
    乌兰察布 咨询
    鄂尔多斯 咨询
    阿拉善盟 咨询
    包头市 咨询
    乌海市 咨询
    赤峰市 咨询
    通辽市 咨询
    兴安盟 咨询
    呼伦贝尔 咨询
    锡林郭勒 咨询
    0471-5105555
  • 2020包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1 10:50:12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东河教育局 qq群 华图在线APP

      【导读】2020包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包头教师考试网同步东河教育局整理发布。更多关于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以及华图公务员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包头教师考试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20包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66号)文件精神,2020年秋季我区将继续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人员范围

      1.具有东河区户籍或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2.在东河区工作人员且具有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出示编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企业单位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出示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3.驻东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备注:

      ①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包头市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

      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在院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考、成考、网络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参加我局面试考核;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初等层次成绩《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参加我局面试考核。

      特别提示:

      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已过,不能在本次及今后认定使用。2019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底。

      2021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9年考取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在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有效。

      受疫情影响,2020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春季认定批次结束。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者。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学历证书上)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按照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⑥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信息,不需要填写学历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11月9日至11月1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5日

      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地点:东河区教育局一楼104室(地址:包头市东河区二里半环岛南200米)。

      2.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的提供事业单位编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企业单位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⑤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驻东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202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

      (5)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3.现场确认疫情防控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现场确认人员自进入确认点后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拒绝佩戴口罩的人员,按违纪处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2)现场确认人员进确认点时需出示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需由人员通过手机现场出示,现场确认人员需提前申领并打开健康码页面,以备检查,建议使用支付宝、微信申领的电子健康码)。现场确认人员须提前签署《健康承诺书》(附件下载,需本人手写签名),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教师资格认定,并追究法律责任。注意:“电子健康码”为非绿色的现场确认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场确认人员应在现场确认前7天内,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或支付宝、微信申领“电子健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确认点。体温检测≥37.3℃的现场确认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可进行现场确认;经排查无法排除新冠病毒等传染病感染的,不得参加现场确认,按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包人员应当主动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体温正常,提供确认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方可参加现场确认。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5)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场确认人员进入确认点前以及确认结束后,要保持1米的距离,现场确认结束后走专用通道,依次离开确认点,不得扎堆聚集。

      (7)现场确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工作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的指挥,违反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

      ★体检地点及具体要求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返回,不必自行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确认时会当面通知本人是否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12月5日或12月6日,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请于12月4日前及时关注东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服务—教育培训(http://www.donghe.gov.cn/jypx.jhtml)查看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地点请于12月下旬关注东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服务—教育培训(http://www.donghe.gov.cn/jypx.jhtml)通知。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需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今后工作单位将会查询核实。

      四、补发换发证书

      凡证书发放单位是东河区教育局,且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者,请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补)”,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2008年之前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单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小2寸蓝底照片2张,2008年之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于11月26日—12月4日(工作日)期间交至东河区教育局203房间进行补发换发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附:2020年东河区教师资格认定健康承诺书

      东河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

      原标题:东河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_DDC-L7W8xZ6JE6NSDLDw

      相关阅读:

        包头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

        包头公务员考试备考技巧

      以上是关于2020包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 内蒙古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编辑:野马及川)

    图书教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号:huatutuge
    资料:教综考点
    扫码回复"教师"领取资料

    贴心备考群

    QQ群号:774086790
    2022内蒙古教师考试群
    刷题,资料,督学,答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华图
    • 2021内蒙古华图课程咨询表

    考试工具

    招考信息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图书教材
    试题资料
    网络课程
    课程商城
    内蒙古华图官方微信 内蒙古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nmg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图书网课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考编攻略 在线刷题 关注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