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引进8名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20-07-01 18:07:07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乌海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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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引进8名人才简章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大力实施人才强校(院)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乌海市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乌党办发﹝2020﹞5号)和《〈乌海市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实施细则(试行)〉等六个实施细则》(乌人才字办﹝2020﹞5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批准,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对象
1.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5”院校、“211”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内蒙古自治区省属重点院校和重点师范类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乌海户籍和乌海生源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引进人数及专业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年满18周岁。其中,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之后出生)。
4.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在读的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在职攻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3.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7:00
1.报名
(1)填写《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dxjz@163.com。本次人才引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在填写报名表中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起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在填写获奖情况时,可以写在校内的获奖情况(奖学金、积极分子、个人荣誉),也可写在校外的竞赛或各种比赛上的优异成绩(需填写获奖时间、获奖项目及名次等情况,尽可能写详细)。
2.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奖励等情况进行赋分(详细赋分情况见附件3),根据赋分情况按照不高于1∶10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自行打印并携带《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4份),本人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开引进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证明(必须携带)。乌海籍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