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发布时间:2017-10-28 15:16:01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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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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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