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包头社区民生拟录取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7 10:34:58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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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社区民生考试网同步发布2017包头社区民生拟录取人员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是笔试结束后重要环节,请考生在7月17日—7月21日进行社区民生资格审查,带好参加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证件材料。欢迎加入包头社区民生考试交流群:421402038
一、资格审查时间
7月17日—7月21日。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不按规定时间要求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又不报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目前已在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中服务的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资格审查期间如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入选资格。
(四)考生需到报考盟市资格审查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核地址详见附件3)。
三、参加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一)考生须持下列证件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须粘贴照片)1式2份;《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须粘贴照片)1式2份(下载打印《登记表》详见附件1、2)。
(二)贫困家庭考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持以下证件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
2、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证明材料;
3、经教育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证明材料;
4、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证明材料。
5、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证明材料。
注:贫困家庭考生户口和父母任何一方(符合低保等以上四种条件)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考生还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存在家庭关系的户籍证明等材料。
(三)蒙古语授课考生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持以下证件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标注蒙古语授课的毕业证;
2、标注蒙古语授课的就业报到证;
3、标注蒙古语授课的学籍档案;
4、毕业院校开具的能够证明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的证件材料等。
四、《登记表》填写有关事宜
(一)拟录取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根据所报服务计划,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上交到所在院校盖章(或考生自行去学校盖章),所在院校于7月21日前将本校签署人员名单分别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同时邮寄《登记表》;区外应届高校毕业生于7月21日前将《登记表》邮寄至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应届毕业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登记表》1式3份,1份交所在高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往届毕业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1式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及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定于7月25日至8月26日开展岗前培训工作,请录取人员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有关通知,并做好参加培训的准备,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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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