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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包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

    2021-11-08 17:13 包头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2021包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

      【导读】华图包头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2021包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发布:2021包头东河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包头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472-5217519.

      (四)体检

      请所有申请者自行下载并正反打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粘贴与上传同底的照片,个人信息需填写完整,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非指定医院体检无效。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返回,不允许自行领取;如果体检不合格,会电话通知本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现场审核时会当面通知本人是否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请及时关注东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义务教育板块(http://www.donghe.gov.cn/jypx.jhtml)查看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发放教师资格证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均合格者需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发放时间、地点请于2022年1月上旬前关注东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义务教育板块(http://www.donghe.gov.cn/jypx.jhtml)通知。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需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今后工作单位将会查询核实。

      四、补办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意事项

      1、补办证书:证书发放单位是东河区教育局,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2008年之前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寸白底照片两张;2008年之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于11月22日—12月10日(星期六、日除外)期间交至东河区教育局教师人事股203室进行补发换发证书。

      2、补办申请表:凡2019年之前由东河区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要补办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及填写说明,按要求填报,贴照片、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于11月22日—12月10日(星期六、日除外)期间交至东河区教育局教师人事股203室进行补办申请表。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现场受理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经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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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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