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中医医院招聘16名工作人员简章(列入编制)(2)
发布时间:2019-11-11 17:35:45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岗位一般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满分为100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 笔试地点为:呼和浩特市。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 笔试结束后,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确定。
7.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复审通知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其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论文内容是否与所报专业相符,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留存1份备案。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取消面试资格。
7.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及实践技能操作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2.面试试题由医院负责组织命题,并同命题人员订保密协议,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入闱命制,做好保密工作。
3.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派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同学科或专业相近学科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考官将选聘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副处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对已确定的考官人选,在面试前一天晚上通知。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2019年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由记分员、招聘单位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4.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要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本次面试,凡考官或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须按照规定回避。
8.本单位招聘工作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的督察员全程监督。
(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名单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本人原始档案是否真实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者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