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乡镇卫生院招聘43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考试简章(3)
发布时间:2019-05-31 17:17:08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人才网
六、考核与体检
(一)市卫健委负责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对应聘人员考核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需求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由市卫健委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被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允许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递补等工作中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或考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不指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考生所留电话号码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简章由市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4-8324039详见《岗位需求表》
监督电话: 0474-8303193 (乌兰察布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1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1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表》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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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