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土默特右旗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3)
发布时间:2019-05-27 16:26:10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土默特右旗政府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土右旗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6月13日。现场审核地点为:土右旗教育局师资股(一楼),地址:土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联系电话:0472-8880427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2019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
5.体检合格证明。土右旗教育局指定的中蒙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者现场认定后领取体检顺序号,并于规定时间内到土右旗中蒙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格到中蒙医院领取。(体检抽血、B超需要体检人员空腹,前三日内不准饮酒。)
(1)确认合格者可到中蒙医院领取体检表,贴照片;
(2)时间:2019年6月12日、6月13日和6月17日3天,每天上午八点开始;
(3)地点:土右旗中蒙医院,医院地址:萨拉齐镇振华大街原土右旗政府办公楼东侧(医院联系电话:8882518)。
(4)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返回,不必自行领取。
(5)如果体检不合格,会电话通知本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7.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待定)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土右旗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请随时关注“土右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发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相关通知。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