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包头九原区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1-11-08 11:07 包头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九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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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包头九原区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96号)文件精神及包头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秋季九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人员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我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受理人员范围
1.户籍在九原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九原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非九原区户籍人员;
3.驻九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九原辖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参加我局面试考核;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初等层次成绩《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参加我局面试考核。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者。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学历证书上)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按照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
),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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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