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包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发布时间:2017-04-26 10:32:18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来源:包头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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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顺利通过内蒙古包头公务员考试笔试的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的通知之后需要按照简章上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以便参加接下来的面试等相关考试流程,那么今年的资格复审的要求有哪些?请看如下内容:
2017内蒙古包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
报考全区政府部门考生的资格复审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及各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详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时间:2017年6月13日—6月15日。
地点:1.报考自治区公安系统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呼和浩特宜居酒店(呼伦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
2.报考自治区监狱、戒毒、森林公安、自治区政府直属部门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军港酒店(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东100米)。
3.报考自治区地税系统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呼和浩特市地税局办税厅三楼会议室(金桥开发区陶利街)。
4.报考盟市及以下政府部门考生的资格复审统一在报考职位所属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为大家整理的有关2017内蒙古包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各位考生!
(一)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于6月10日18:00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还须携带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7月底前毕业)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非应届毕业生须持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
3.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招录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等真实情况、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包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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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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